各設區市科技局、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
根據《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服務工作指引》(國科火字〔2022〕67號)和《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4年度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通知》(工信廳企業函﹝2024﹞244號)的有關要求,現就我省組織開展2024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工作的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辦理流程及時間節點
符合條件的中小企業按照自愿原則,登錄優質中小企業梯度培育平臺(https://zjtx.miit.gov.cn/)“科技型中小企業”板塊(以下簡稱平臺)注冊并填報企業相關信息,上傳加蓋企業公章的相關佐證材料,并保證所填內容和提交資料準確、真實、合法、有效。
企業原則上應于9月30前完成參評提交,各評價機構10月12日前完成確認。我省今年第一批擬入庫企業于7月中旬公示,最后一批擬入庫企業于10月中旬公示,全年計劃公示4批。
二、把好入庫企業質量關
(一)加強材料審核。評價機構應對所有企業填報資料和佐證材料進行全面審核。
(二)對部分企業進行實地核查。本年度參評企業如符合以下情況,各評價機構確認提交前應開展實地核查:
1.職工總數為5人及以下的企業。
2.科技人員占比90%及以上,且職工總數50人及以上的企業。
3.過去三年曾有嚴重違法失信、撤銷入庫編號等情況的企業。
(三)開展入庫企業集中抽查工作。年底前將開展集中隨機抽查,由省科技廳隨機確定抽查企業名單,被抽查企業提供核驗材料,評價機構進行核驗,省科技廳將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予以撤銷編號。對有弄虛作假行為的企業,取消本年度評價資格,且三年內不得參與評價。
(四)強化評價工作監督。各評價機構應及時核實處理擬入庫企業公示異議、投訴和舉報信息。針對評價工作中風險異議企業數量較多的地區,省科技廳將適時派員實地調研。
三、做好評價工作保障
各設區市科技局和平潭綜合實驗區經濟發展局要加強評價機構力量建設,特別是增加實地核查人員,建立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間常態化溝通機制,確保評價工作按時完成,保障符合條件的企業及時入庫并享受優惠政策,切實加大提高科技型中小企業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比例政策落實力度。
四、咨詢聯系電話
系統支持電話:010-87901013、87901032、87901067
賬號咨詢電話:010-12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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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0591-83353734 漳州0596-2946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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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0594-2655395 南平0599-8803157
龍巖0597-2323770 寧德0593-2093099
平潭0591-23163108
省科技廳0591-87808097/87845071
福建省科學技術廳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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