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12-18 | 瀏覽:381
各縣(市、區)工信科技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科技發展局:
為充分利用廈門市支持我市科技特派員工作專項資金,推進我市科技特派員工作再上新臺階,助力鄉村振興和產業轉型升級,現將2024年度閩西南協同發展區科技特派員專項申報指南發給你們,請按要求做好項目申報和推薦工作。
一、申報項目類型
本次申報的項目有:閩西南科技創新合作項目,科技特派員基地項目,科技特派員示范工作站。
二、申報基本要求
(一)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不得有到期未結題的國家、省、市級各類科技計劃項目,不得是失信被執行人。申報單位在研市級項目一般不得超過兩項(含兩項)。項目負責人及項目組成員不得為2022年度、2023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省、市科技特派員。
(二)各申報單位應按要求簽訂《閩西南協同發展區科技特派員專項項目申報單位誠信及審查承諾書》《閩西南協同發展區科技特派員專項項目申報負責人誠信及項目實施承諾書》,作為申報材料必要件上傳。
(三)項目牽頭申報單位必須是在我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要有健全的財務管理機構。專項經費應獨立核算,專款專用。若市科技局實際資助經費未達到申請額度,差額部分由項目申報單位自籌解決。
(四)項目申報單位及項目負責人應保證所提供申報項目信息的真實性,并對信息虛假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一經發現,取消本年度項目立項資格,納入相應的科研項目信用管理。
(五)企業作為牽頭申報單位的,申報閩西南科技創新合作項目、科技特派員基地項目以及2024年度龍巖市科技計劃項目(市新材料新能源青年人才項目除外),只能申請其中1個項目。
(六)項目負責人在項目結束時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由企業牽頭申報的項目,項目結束時負責人年齡可以放寬到65周歲。
(七)項目負責人應為實際主持研究工作的科技人員或企業負責人,科技人員作為項目負責人當年度只能申請其中1個項目。
(八)申報項目有合作單位的,應在附件中提交合作協議,協議內容包括但不限于:項目研究開發內容及分工、知識產權權屬、經費籌措及資助經費分配等。合作協議書內合作雙方簽字或蓋章、落款日期須齊全。
(九)項目目標任務應明確具體,體現項目創新性,技術指標應量化可考核,形成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成果。
(十)申報項目若與已獲中央、省、市級財政資助的項目(包括在研或者結題的項目)研究任務存在大部分雷同的,不得重復申報,一經發現,取消其在本年度項目立項資格,并納入相應的科研項目信用管理。
(十一)項目經費新建設、新購置的科研儀器設備原值在10萬元(含)以上的應單獨列示,同時加入福建省大型科研設施儀器管理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開放服務,并且在項目驗收時提供加入該平臺并向社會開放的證明材料。
(十二)申報項目研發起始時間為2024年9月1日,結束時間原則上不超過2026年8月31日。
(十三)為滿足今后實現完全的電子申報流程,申請單位需把項目組成員表經各成員簽字后,作為申報材料必要件上傳。
(十四)涉及病原微生物檢測、診斷等科學研究的項目,需提供設區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出具的生物安全二級實驗室(BSL-2)備案證明;涉及生物安全三級實驗室(BSL-3)實驗活動的項目,需提供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出具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實驗室資格證書》;涉及實驗動物研究的項目,需提供省科技廳出具的實驗動物生產或使用許可證;涉及人、實驗動物等具有科技倫理風險的研究,應當按照《科技倫理審查辦法》(國科發監〔2023〕167號)由申報單位科技倫理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
項目申報除符合以上基本條件外,還應符合各類項目所規定的具體條件。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報,形式審查不通過的項目,將不再受理該項目補充材料或其他項目補充申報。
龍巖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已實現CA登錄及電子簽章功能,有條件的申報單位和推薦單位可以使用CA證書登錄并在項目申報推薦完成后在系統里實現逐級電子簽章。
三、項目申報要求
(一)科技特派員示范工作站
牽頭單位為有產業基礎、有科技需求、工作站能夠持續運營的鄉(鎮)人民政府或縣(市、區)科技管理部門下屬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事業單位。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1.工作站建設要求:具備建設工作站的基本場所和條件。項目建成后,具有150-300平方米科技特派員辦公場所和成果展示廳,用于科技特派員辦公、交流、培訓及科技特派員優秀成果展示和先進經驗推廣。且工作站能夠持續運營。
2.建立科技特派員示范工作站管理制度。依托工作站,引進、服務科技特派員為新型職業農民、農業企業、合作社提供技術指導、專業培訓、創業輔導、交流對接等綜合服務。
3.入駐或擬入駐工作站的省、市、縣級科技特派員5名以上,支持團隊、法人科技特派員入駐。
4.每個科技特派員示范工作站選取當地有特色、有一定產業基礎、具備規范管理制度的基地或示范點2-3個,有科技特派員服務,能進行先進技術示范及成果推廣,帶動產業發展。
5.項目需編寫項目可行性報告,作為申請書附件。
6.每個項目立項金額原則上不超過80萬元,用于科技特派員示范工作站辦公場所等建設(修繕)的經費不超過立項金額的40%,用于示范點項目建設的經費不低于立項金額的40%。
(二)閩西南科技創新合作項目
1.閩西南科技創新合作項目
在龍巖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1)必須有合作單位,且為廈漳泉高校、科研機構或科技型企業。
(2)項目需有團隊(法人)或個人科技特派員參與。
(3)優先支持前期有合作基礎、團隊科技特派員參與的項目;優先支持與廈門單位共同研發,基地位于龍巖轄區的項目。
(4)每個項目立項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2.配套項目
對獲得廈門市科技局立項支持的閩西南科技特派員協同創新項目,根據廈門市科技局立項文件,由龍巖市科技局對龍巖市合作企業給予配套經費支持,配套項目不再簽訂任務書,以廈門立項項目任務書為項目實施依據。配套項目不在此次申報范圍。
(三)科技特派員基地項目
牽頭單位為在龍巖市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科技型企業。具體申報要求如下:
1.牽頭單位具有一定經濟基礎和產業規模,產業特色明顯,經濟效益良好,具備規范的管理制度。有2022年度(含2022年度)以后選認的市級及以上科技特派員(團隊)服務,且成效顯著。
2.農業支持領域:按照現代農業“優質、高產、高效、生態、安全”要求,重點支持科技特派員(團隊)圍繞良種選育或引進、綠色高效種養技術、農產品精深加工、農業農村生態環境安全等領域開展技術研究和示范應用。
工業支持領域:以我市“2+4”產業為重點,科技特派員(團隊)聯合企業科研人員,圍繞企業技術需求開展聯合攻關。
3.每個項目立項金額原則上不超過30萬元。
四、申報流程
包含申報單位申報和項目推薦部門審核推薦兩個環節。
(一)申報單位申報
申報起止時間為2024年5月27日至2024年7月8 日(18:00)。申報截止后系統將自動關閉,申報單位未按期提交申請書的,將不能提交。
申報單位申報流程為:登錄龍巖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起草項目申請書──選擇項目類型及指南代碼──填報申請書──上傳相關附件──提交至項目推薦部門。
申報用戶登錄龍巖市科技計劃項目管理信息系統方式:1.登錄微信小程序“科創龍巖”資金獎補──項目申報;2.從福建省網上辦事大廳(zwfw.fujian.gov.cn)查找“龍巖市科技計劃項目立項”進行申報;3.從龍巖市科技局網站首頁鏈接進入。
(二)項目推薦部門審核推薦
分兩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2024年7月9日至7月22日(18:00),允許項目推薦部門將申報材料審核退回,申報單位還可以在第一階段推薦截止時間前(7月22日18:00)重新提交申報材料;
第二階段為2024年7月23日至8月5日,只允許項目推薦部門向市科技局提交推薦項目。
各項目申報單位(含企業、事業單位等)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市、區)科技行政管理部門(包括龍巖高新區)進行推薦。
各項目推薦部門負責歸口對申報材料進行網上審查推薦,并于8月7日前將推薦函、現場調研表、項目匯總表各一式三份寄送我局農社科(市行政辦公中心575),逾期不再受理。
項目推薦部門應查詢項目申報單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項目負責人是否為失信被執行人,作為推薦項目的審慎性參考,對于存在為失信被執行人情形的,應在推薦函中進行說明。
五、推薦數量、申報代碼等
序號 | 項目名稱 | 推薦數量 | 申報代碼 |
1 | 閩西南科技創新合作項目 | 各縣(市、區),龍巖高新區(經開區)各推薦3項,其中原則上農業類不少于2項 | 2024MXN01 |
2 | 科技特派員示范工作站 | 各縣(市、區)各推薦1項 | 2024MXN02 |
3 | 科技特派員基地項目 | 各縣(市、區)各推薦3項,其中農業類不少于2項;龍巖高新區(經開區)推薦2項,其中農業類不少于1項 | 2024MXN03 |
六、聯系方式
聯系人:市科技局農社科游小城,0597-2323843。
聯系地址:龍巖市龍巖大道1號行政辦公中心北五樓575。
龍巖市科學技術局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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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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